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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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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优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01-02阅读:1660次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根据浙保协《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优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保协[2013]22号)精神,请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按《通知》(见附件1)要求认真开展评选活动。
      一、2013年度省优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由市局负责落实推选。省级优秀保安员评选范围:持有保安员证且在省协会会员单位内工作3年以上、60周岁以下的保安员,我市有14个名额,符合条件保安公司推荐一名省级优秀保安员上报参选,未入选省级优秀保安员将参评市级优秀保安员。
      二、2013年度市优秀保安员评选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负责落实推选。具体评选标准参照省优秀保安员评选标准,评选范围:持有保安员证且在市协会会员单位内工作1年以上、60周岁以下的保安员,各县(市、区)按分配名额(见附件2)做好评选申报工作。
      三、各地务必做好材料审核工作。优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优秀保安员的推荐要经各主管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审核同意,要求于1月8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上报市保安协会。
      联系人:林洁联系电话:89980546660546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wzbaoan@qq.com;公安网邮箱:linjie1@wzs.zj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2号温州市公安局514室(邮编325000)温州市保安协会

      附件:1、《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优秀(先进)保安服务公司和优秀保安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保协[2013]22号)

               2、《温州市2013年度省、市优秀保安员名额分配表》

               3、《温州市优秀保安员推荐表》

温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201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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