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对全省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对象进行现场复评的通知 | |||
---|---|---|---|
日期:2018-03-14阅读:1537次 | |||
浙保协〔2018〕13号
各市保安协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保安服务公司和保安员考核评估的通知》(浙保协〔2017〕70号)要求,经各 保安服务公司申报和各市保安协会初审推荐,省保安协会将对各市保安协会推荐的保安服务公司进行现场复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时间
2018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公司复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评对象
2017年度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推荐公司(见附件)。
三、复评人员
由省市保安监管、协会人员组成复评小组,分组交叉复评。
四、复评方式
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照保安服务公司考核评估标准,分别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地区公司按考核分数排序。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保安协会可推荐1至2名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参加此次复评,并于 3月16日前将参加复评人员和各市协会协调复评联系人员名单报省保安协会。请参加复评人员于3月26日9:00前到省保安协会(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38号航天通信大厦一号楼1604室)报到。
(二)复评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复评期间不得参与娱乐活动,严禁饮酒。不得泄露在复评过程中获知的公司任何商业信息。
(三)复评小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复评结果不当面反馈。对复评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详细、及时做好记录,复评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报省保安协会。
(四)各复评小组车辆自备,食宿自理,提倡乘坐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蒋文平0571-87824769,13291811882(556072)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8年3月14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