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交纳2016年会费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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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6-04-14阅读:1645次 | |||
各会员单位、理事、会长单位: 根据《温州市保安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会员单位按时交纳年度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 为保证协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请贵单位按时将2016年度会费汇入浙江省保安协会账户。协会收到汇款后,将开具会费发票寄至贵单位。
联 系 人:林洁 联系电话:89980546 开户名:温州市保安协会 开户行:建行城东支行 账 号:3300 1628 7800 5000 0795
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6年4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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