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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领取2015年1-4期中级保安员培训班财政补助款的通知
日期:2016-02-22阅读:1743次

                               温保协【2016】6号

各保安公司:

    根据温州市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员职业技能等级(中级)培训班的通知》要求,从2015年开始对各保安公司的保安员进行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现将1-4期已考取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财政补助返款到各单位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条件:社保局对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每人补助为300元,1年内已享受补助(包括初、中、高)及考试未通过人员不能享受补助。

二、领款事项:各公司财务部门开具“往来款收据”,题头为“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内容为“温州市2015年第 * 期保安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社保局补助”,写明共计金额。同时,在“往来款收据”上注明单位户名、账号等,方便保安学校转账。请将发票送至温州市保安职业学校。

三、学校地址:温州市龙湾区瑶溪镇东瑶北路13号,联系人郑夫贵,联系电话86638622。

附件:1.1-4期各公司补贴发放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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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15第1期中级技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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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5第2期中级技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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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015第3期中级技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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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015第4期中级技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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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保安协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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