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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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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试评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1-18阅读:1317次
                                     浙保协[2016]8号
各会员、各市保安协会:
    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开展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浙保协[2015]49号)要求,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122家公司申请等级评定。经2016年1月7日省保安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试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试评单位
    按照各类别、等级均有涉及和面上平衡的原则,确定杭州市下城保安服务公司等12家单位作为首批试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二、 试评安排
    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试评工作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开始,2016年3月底结束,具体安排:
    (一)材料报送。2月5日前,试评单位提供《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定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申报材料,将电子(扫描)版发协会邮箱,将盖章纸质版材料装订成册寄省保安协会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定办》,等级评定报送材料目录及表格详见附件2)。
    (二)评审及审定。2月6日至29日,省评定办按照《评定办法》要求,组织两名以上评审员完成资料和现场评审,向省评定办提交《浙江省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评定报告》。省评定办组织三名以上奇数专家,对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并视情进行现场复核。
    (三)公示。3月上旬,对符合相应级别标准的公司由省评定办提交省保安协会审定,经审定合格的在省保安协会网站公示10天,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省评定办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核查;经审定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颁发证书和牌匾。3月底,省保安协会向通过等级评定的公司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三、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试评工作顺利进行,定于1月20日14:30在杭州举行保安服务公司等级试评培训,请试评单位分管领导和评定工作负责人参加,地址: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
    (二)请试评单位仔细查看报送材料目录及格式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一级保安服务公司等级的企业需提交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同时申报两类以上(含两类)保安服务公司等级的企业请分别准备申报材料。
    (四)省评定办组织评审期间,请各市保安协会予以协助。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蒋文平0571-86011963、13588832602(556072)
    李晓莹0571-86011963、18368870980(613281)
    材料上报邮箱:zjbaoan@126.com
    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路138号航天通信大厦一号楼1607(31000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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