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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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01-15阅读:1149次 | |||
浙保协[2019]4号 各会员: 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章程》规定,现就2019年度会费交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时间与标准 各会员请于2019年3月底前,按照会员类别对应会费标准交纳会费。 二、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汇款。 开户名:浙江省保安协会 开户行:工行茅廊巷支行 帐 号:1202053009014402878 三、其他事项 (一)汇款时请注明“2019年度会费”,协会收到会费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团体收费收据邮寄至各会员。 (二)逾期未交纳会费的,在省保安协会组织的2019年度各类考核、评定中予以扣分,并在协会网站予以公布。 (三)请未交纳往年会费的会员单位及时补齐会费。对往年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协会将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章程》规定取消会员资格,并函告征信登记机关。 联系人:李晓莹0571-86011963、18368870980(613281)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9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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