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成立监事会的决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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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10-17阅读:1334次 | |||
浙保协[2018]45号 各会员: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和《浙江省保安协会章程》等相关规定,为健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协会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协会规范化建设,经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决定成立浙江省保安协会监事会。 监事会是协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常设机构,由监事长、副监事长、监事组成,向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对理事会工作实施监督,按照《浙江省保安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开展工作。 经浙江省保安协会第八次会员大会选举,监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 监事长: 徐薛明 浙江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副监事长: 李月明 杭州余杭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干部 监事: 董 克 浙江绿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剑玲 杭州市下城保安服务公司财务部经理 曹伟茅 瑞安市保安服务公司总经理 吴改华 湖州市吴兴区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洪 波 浙江绿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叶荣军 浙江丽水安邦护卫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志达 丽水众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8年10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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