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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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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保安协会关于取消部分会员单位会员资格的通知
日期:2018-10-17阅读:1351次

浙保协[2018]47号

各会员:

根据《浙江省保安协会章程》规定:按规定交纳会费是会员单位应履行的义务,不交会费视为自动退会,并取消其会员资格截至2018年930日,仍有42家会员单位连续三年未缴纳会费现取消会员资格其会员证书、牌匾同时作废。非会员单位今后将不得参与省保安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评定和交流等活动。

本通知自公告之日生效

 

附件:连续三年未交会费的会员单位

 

 

                     浙江省保安协会      

                    2018年1017日      

 

 

 

附件

连续三年未交会费会员单位

(42家)

浙江海康安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干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天尊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中辰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杭州腾盟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杭州圣吉犬类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堡灵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宝安服饰有限公司

宁波天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安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隆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甬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利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致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慈溪市周巷职业高级中学

宁波市富盾制式服装有限公司

乐清市永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金砖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兴正隆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永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永盾服饰有限公司

浙江军威警用物资有限公司

浙江南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筹)

嘉兴军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嘉兴顺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湖州艺术与设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湖州鸿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绍兴民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省东阳市家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永康市利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永康市五金城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战神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永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路桥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腾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浙江特威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市龙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台州众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丽水龙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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